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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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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省卫健委新发布我市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曹某,女性,23岁,邗江区人,家住邗江区西湖镇汇锦花园60栋。患者母亲有武汉旅行史,为我省1月29日发布的我市第6例确诊病例。患者1月19日起休假在家,1月21日起自感不适,在家中休息,未外出。1月22日出现头痛、发热症状,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就诊,CT检查结果:右肺下叶炎症,转至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入院后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呈阴性,后经采样复检呈阳性。经专家小组讨论,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这是我市第14例确诊病例。目前,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平稳,无重症病例。其密切接触者已排查追踪,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抗击疫情正处在十分关键时期。专家提醒:请从湖北来扬州、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来扬州的所有人员,主动、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连续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测两次体温。条件允许时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减少与家人密切接触。其他家庭成员同处同一房间时,应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双手,不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餐具需清洗消毒后才可再次使用。保持家居清洁,可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进行居室消毒。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戴上口罩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点击下方查看此前确诊患者详情↓↓↓

2月1日:扬州通报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1月29日:扬州通报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1月28日:扬州市通报第5例确诊患者详细情况


1月27日: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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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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